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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1-18 10:00
為富不仁 名餐廳宰長鬃山羊宴客
【綜合報導】台北市知名婚宴餐廳彩蝶宴遭爆以保育類野生動物入菜,警方昨前往搜索,查獲山羌、長鬃山羊等保育類動物屠體,山羊頭、腳已遭肢解,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送地檢署偵辦,農委會林務局表示,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動保團體痛批業者為富不仁,連小山羌也不放過,網友也激憤揚言抵制。
去年底《蘋果》接獲爆料,彩蝶宴長期違法輸入山羌、穿山甲等保育類動物,甚至有熊掌等菜單,投訴人提供多張已被剝鱗的穿山甲屠體照片,還有廚師拿菜刀剁頭肢解畫面,菜單則標明紅燒山羌肉、三杯穿山甲等菜色,還註明「戴董事長」宴客,投訴人稱就是彩蝶宴餐廳老闆、ATT集團董事長戴春發。
可囚5年罰150萬
林務局也接獲通報,指示北市動保處會同保七刑大調查蒐證,保七刑大昨約談餐廳幹部、會計等人,但戴春發不在,之後會請戴說明,並彙整資料由檢方調查。
昨抽查彩蝶宴,當場在冰庫查獲大量保育類動物屠體,包括小山羌3隻、大山羌2隻,還有已遭肢解的台灣長鬃山羊頭、腳各1與山羌頭2個。
林務局指出,台灣長鬃山羊、山羌分屬《野生動物保育法》公告的珍貴稀有及其他應予保育野生動物,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買賣等,違者可處最高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至150萬元罰金。
農委會強調,列保育類就是有生態危機,此案最嚴重是商業利用,近年都是野外獵捕保育類動物遭查獲,原住民基於文化傳統可申請,但僅限自用,已多年沒查獲商業利用案。
投訴人透露,保育類動物菜色僅熟客可吃到,《蘋果》之前以顧客身分詢問彩蝶宴,業者稱未提供此菜單。
辯員工私自冷凍的
業者昨回應,屠體是員工未經同意私自冷凍,已加強教育,《蘋果》追問是否為戴春發宴客食材,業者僅稱違法行為,「我們沒販售。」
動物社會研究會主任陳玉敏批,業者不只為富不仁,更是血腥殘忍,根本視法律於無物;該會要求此案應持續追查供應管道、賓客名單,了解非法交易結構及有多少共犯。
民眾林蔚祖批:「吃保育類野生動物很可惡。」民眾楊敏珊說:「連小山羌都不放過,真的很殘忍,這種人應繩之以法。」
網友激憤揚言抵制
此案引發網友激憤,有人說要抵制彩蝶宴。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則說,除非業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否則消費者若因餐廳賣保育類動物而想退訂,恐無法全數退還。
《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與罰則
●第18條
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
●第35條
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產製品,非經主管機關同意,不得買賣或在公共場所陳列、展示
●第40條
違反第35條,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金
●第41條
違反第18條,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資料來源:林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