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火紅蓮 發達集團發言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13 19:56

北院審理開發金併購案 金鼎證:盼明察犯行

(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台北2009年7月13日電)開發金 (2883) 併購金鼎證 (6012) 案今天由台北地方法院首度開庭,金鼎證今晚對此表示,全案偵查過程已長達3年,希望法院對於事證明確的犯行能夠明察,並依法論處。
金鼎證指出,開發金非法惡意併購金鼎證,對金融秩序的戕害,在我國金融史上已留下污名,政府在肅貪除弊之時,應一併匡正金融秩序,以嚴守金融秩序的最後底線。
金鼎證強調,開發金併購金鼎證的過程,在行政院二次金融改革報告中,已認定全案涉及假外資內線交易、背信及違反強制公開收購等罪嫌;經過審理,相信全案所有違法亂紀的情事,終將獲得法律制裁,而金鼎證也將尊重全案的偵查訴訟過程。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