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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ard9133 發達集團營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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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7-03-23 23:41
王文宇:財部應依承諾讓台新金繼續經營彰銀
台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王文宇今天在一場座談會上表示,從台灣國際形象、民主法治國家、或國際潛在投資人的角度,彰化銀行經營權爭議,蔡政府比較好的處理方式是,「應該依照財政部當初承諾,讓台新金繼續經營下去」。
2014年底彰化銀行改選董事,台新金控失去彰銀的經營權。王文宇認為,財政部應該在彰銀的董事席次上做配合,讓台新金繼續取得彰銀的經營權。
台灣法學會國際法委員會、民事法委員會,以及台灣大學法律學院科技倫理與法律中心今日舉辦「投資保障與台灣未來-從彰銀經營權爭議談起」座談會,王文宇受邀與談。
他指出,彰銀經營權爭議,政府不是完全站得住腳,「案子懸而不決下去不好」。他曾經主張,這案子最好政府就退出了、或是看看政府要給台新金怎麼樣的退場機制。
他說,大家應該討論長遠方式,不要讓彰銀又公又民、不公不民,應有適當的退場方案。
他並指出,二次金改發生弊案以來,「我們台灣有件事是不談的,公股行庫民營化」。
他說,台灣市場銀行家數太多,一定要整併。世界趨勢來看,公併民沒效率,要民來併公,但民併公是敏感議題。蔡政府曾經宣示,假如民要併公,民營機構要先去家族化,這種訴求很不實際。
台灣很多金融機構都是大家族在經營,美國、英國、澳洲、瑞典等地,大部分的金融企業也都是家族在經營,比較務實做法是,大家族可以進來,但搭配條件,例如在公司治理、獨立董事等方面做承諾,讓外界不會有所懷疑,願意相信民營化會是好的。
他認為,金融機構的整併很重要,不然台灣金融業將來會沒有競爭力。民營併公營會比較有效率,但蔡政府不願意做的是,併來併去都吳、辜、蔡這幾個家族,社會觀感不佳,進而主張,民併公的話,民營的家族股東自己要先退出,但這不太可能。
王文宇說,公營行庫的整併勢在必行,就算民意反彈,政府要做對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