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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懂 發達集團營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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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6-12-28 09:22
竄改期限文件曝光 葡萄王驚爆賣過期健康食品
以提神飲料康貝特及靈芝王等健康食品走紅的台灣本土第一大傳銷公司葡萄王集團,年營業額逐年成長,直逼百億元大關,股價4年內飆漲7倍至每股逾2百餘元,上個月甫獲《天下雜誌》評選為「最佳聲望標竿企業」,竟驚爆將過期產品回收改標及改瓶裝後再上架的醜聞,疑被改標的產品包括熱銷近20年的靈芝王、多醣靈芝王及Q10納麴E、晶識王等共6項知名產品總數近20萬顆,恐已全遭消費者吞下肚!
11月初,葡萄王集團獲《天下雜誌》評選為「最佳聲望標竿企業」生技製藥類第2名,這家本土老字號公司,去年營收衝高到71億元,今年正挑戰百億元大關,股價更在10月飆上歷史新高282元,國內不少酵素類產品與藥品都是由葡萄王代工,公司前景一片大好。
指示竄改文件流出
但本刊卻接獲爆料,葡萄王涉嫌將原本應該銷毀的過期產品,竄改標籤,延長有效期限,重新包裝後再販售給消費者,連熱銷近20年的招牌產品「靈芝王」也赫然在列,標榜保健強身的健康產品,卻以不健康手段欺騙消費者,讓原本期待花大錢可以買到健康的民眾,無辜受騙,吃下這些過期品,不僅得不到健康,還有可能傷到身體,行徑十分可惡!
本刊取得葡萄王集團內部文件「成品報廢報表」,從表單上可以明顯看出,2012年底葡萄王回收靈芝王、樟芝王等91項報廢產品,至少有靈芝王、多醣靈芝王、Q10納麴E、晶識王、UA-3美纖菌、(5日窈窕)短期決戰等6樣產品,涉及改標後再重新分裝上架販售。
在葡萄王的「成品報廢報表」附件說明中,開宗明義就提到「經營業處討論後,請將以下品項整理後於通路使用」,其中,葡萄王的明星級健康食品「靈芝王」,高達11萬餘顆已經過期,葡萄王公司竟然全部竄改有效期限,明明2012年到期,卻延長到2015年,是所有竄改產品數量最多的一種。
葡萄王出品的靈芝王有靈芝界第一品牌之稱,年銷售平均逾千萬顆,營收上億元,靈芝王廣告宣稱可補充免疫力,180粒裝加贈30粒2瓶組,要價2790元,葡萄王曾針對靈芝王產品,打出「接吻幫助免疫調節、有靈芝王不必接吻一個人也可以」電視廣告,令人印象深刻,如今卻爆發欺騙消費者行為。
內部共犯簽字蓋章
本刊掌握的該批文件,上頭的傳真機號碼,正是葡萄王總公司的電話,顯示是內部人員利用公司傳真機傳給外面,文件中除了有基層人員簽字,經理欄更有該公司經理曾政富蓋章,押署日期為102年(2013年)1月14日,執行副總欄由現任董事長曾盛麟簽署,董事長欄則蓋有已故葡萄王創辦人曾水照印章,顯示改標變裝是由公司層層負責的共犯結構所為。
知情人士指出,當時葡萄王創辦人曾水照身體健康狀況不佳已住院,應已無法決行,集團當時是由曾水照留學英國的小兒子,現年43歲的曾盛麟掌舵。知情人士說,曾盛麟在2013年改標案發生時,已是集團最高決策者,至於現在是否持續該項惡行,市售有無其他過期品流通,台北地檢署日前已接獲檢舉,並分案偵辦中。
最可惡的是,葡萄王確認報廢品是否重新包裝販售的標準,方法之一很可能僅是承辦人員以目測及用鼻子聞的方式過濾篩選,所以才會在表單中各項過期的報廢種類,有些會記載「結塊、異味」等字樣,後面註記欄就會寫下「報廢」,其餘未聞到異味及看不出結塊的,就由管理階層逐一簽證後,將部分產品回收再重新分裝出售。
民眾擔心食用傷身
曾經購買過靈芝王的一位上班族痛斥:「太可惡了!靈芝王很貴,很多人是因身體不好才買靈芝來保健,現在卻要擔心吃到會傷身的過期品。」
律師陳博文指出,《健康食品管理法》規定,健康食品變質或腐敗、逾保存期限、攙偽、假冒或含有害人體物質等情形之一,就不得製造、販賣、贈與或公開陳列,最重可處30萬元罰鍰,如果危害人體健康,還可判刑3年以下並廢照,另也可以依《刑法》詐欺罪科以最重5年徒刑,此外,受害民眾也可提民事訴訟,向廠商要求賠償,或依《消保法》委請消基會提出團體訴訟,並請求最多5倍的懲罰性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