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火紅蓮 發達集團發言人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07-01 12:34

金管會:金鼎證、開發金應理性處理必要時循司法途徑

【時報記者張涵婷台北報導】針對昨(30)日金鼎證券 (6012) 召開股東會改選董監事所引發相關爭議案,金管會召開臨時委員會,並提出四點處理意見:
一、金管會關心公司正常營運及投資人(含公司客戶及股東)權益,呼籲金鼎證以及開發金 (2883) 應理性處理,不得有影響公司營運及秩序之情事,雙方對於所涉私權爭議,均應依法處理,必要時亦應循司法途徑進行。
二、此次所涉股東會相關爭議事項(如假處分之股權未予計算問題、宣布散會程序及開發金續行股東是否符合規定等),雖均涉及公司法相關規範,但金管會於昨日已主動與經濟部連繫,後續並將積極與該部密切配合釐清及處理相關事宜。
三、金管會已於今日上午指派證期局及證交所等周邊單位人員赴金鼎證券公司瞭解公司運作情形,亦將與證交所及投保中心等單位密切監控金鼎證券公司狀況,以隨時為必要之處理及因應。
四、金鼎證券雙方如因股東會爭議而有重大影響公司正常運作之情事,基於保障投資人權益,金管會不排除依公司法第208條 之1規定,請投保中心以利害關係人身分向法院聲請選任臨時管理人,以維護公司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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