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7-07 10:55

「我是單親媽」騙同情 詐28萬

2016-07-07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基隆報導
黃姓女子去年在聲色場所上班時認識李姓男子,謊報自己是單親媽媽,多次以繼承母親遺產、買家具、繳貸款、買中藥補身等理由,借28萬多元花用,簽立假本票取信李男,最後被告上法院。檢方依偽造有價證券、詐欺罪嫌起訴。
30歲李男是機車行老闆,去年到聲色場所消費,對32歲黃女一見鍾情,展開熱烈追求,未料黃女謊稱本名是「雷亞樂」,工作獨立扶養小孩,他深信不疑。
黃女去年5月用LINE聯絡,佯稱籌措生活費、繼承母親房屋遺產,欠缺12萬元,她同意每月還3萬5千元,分4個月還清債款。
她隔周再以繳房屋貸款為由,二度到車行成功借到9萬、1萬元;黃女食髓知味,同年6月謊稱替哥哥繳納酒駕保證金,再度借3萬7千元,最後借2萬8千元買中藥補身體。
李男不疑有他慷慨借款,黃女也當場簽立本票,但簽名皆為假名。李男發現黃女前債未清,卻不斷借錢,心有存疑,向法院提告。
黃女供稱,「我從事特種行業,他要求我當女朋友,錢都是生活費,不是借款」。李男提出本票等證據,檢方依偽造有價證券、詐欺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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