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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6-05-09 18:51

離婚,讓你看清人性的自私和虛偽

這些年來,身邊陸續有朋友做出離婚的決定。
有些,是感情還在,卻因為某些客觀原因不得不離婚,比如一方出軌有了娃,比如父母苦苦相逼,比如不能生育。
另一些,是沒有“原則性分歧”,但感情卻已經不在了,能不能過下去呢?能,但不想繼續委屈自己了,沒必要。
但不管是否還有些殘留的感情,離婚都不是一件風花雪月的事,而是一件風刀霜劍的事,男方也好女方也罷,都在這個過程中看盡人性的自私涼薄。
“我真沒想到,他居然會這樣對我。”
“萬萬沒想到,她是這樣的人。”
“她是什麼時候變成這樣的,我怎麼不知道?”
“我感覺好像陪著一個自己不認識的男人過了五年。”
離婚的人這樣訴說著對對方的失望。我想,他們的前夫/前妻應該也同樣在訴說著對他們的不滿。
這很正常,因為離婚本來就是一場利益的博弈,其實結婚也是博弈,但結婚時,有尚還濃烈的感情作潤滑,有共同的未來作期許,即使博弈也不會太露骨,而且所有有形無形的較量最後都被愛這層玫瑰色的光暈掩蓋。
離婚則不同,感情早就不在或已淡泊如水,未來也不再是“我們的”,而是“你的”和“我的”,所以爭奪也就變得格外尖銳,“你的”就不再是“我的”,少拿了就是吃虧,吃虧也不怕,怕的是我吃虧卻讓你占了便宜。你是誰啊,你是害得我從初婚變成二婚的那個人,你是執迷不悔的和我道不同不相為謀的那個人,你是享受了我那麼多年的愛意和陪伴現在為了這點小錢卻斤斤計較不肯先放手的那個人。
給誰也不能給你。你過得不好我才能放心。——
這些話雖然不能明白說出來,但心裡想的也是八九不離十。
兩個人對對方都懷著怨恨,這事,能善了?
說到底,還是感情上的傷痛,化作了一口悶氣,要不能在離婚時撕出來,只怕餘生都要堵在心口。
有人很天真的說,離婚分財產?很簡單啊,按照原則來不就行了嗎?比如說照顧帶孩子的一方,比如說照顧無過錯的一方,比如說照顧離婚後弱勢的一方。
可是誰告訴你這些原則是人人都能接受的呢?
我見過把孩子留給母親但拖著不肯給足商定的撫養費的父親。有人說他是人渣,他振振有詞,我也不容易,她媽媽也上班拿工資,為什麼一定就要我來養孩子?
我也見過出軌後執意不肯承認自己犯錯,非要在財產方面多吃多占,甚至不惜染指前妻的婚前財產的男人。他同樣苦大仇深,這麼多年我都讓著她,由著她,忍著她,她怎麼也該給我點補償。
還有確實是弱勢地位卻提出不符合常理的要求的,比如夫妻婚後合買的房子,女方離婚時要求直接拿走,原因是男方還可以再買,自己的工資卻再也買不起。
經歷一次離婚,會看見人心百態,別說刷新對對方的印象,連重建自己的三觀都是分分鐘的事。
原來當愛已成恨,一個人對你的態度和你對她(他)的觀感,都可以有180度的轉彎。昨日誓言,如川而逝,今日你不會讓我,我也不必讓你。
在雙方都無明顯過錯卻過不下去的離婚案例中,有一部分男性曾經想過要多做一些讓步,畢竟在目前的環境中,離婚對於女性的影響會稍大一些,但很快就會受到來自於親朋好友的種種好言相勸,你傻啊,婚後你對她那麼好,對家庭做的貢獻那麼大,現在你讓步,還不是便宜了她未來找的那個男人……
一顆受過傷的心哪裡經得起這樣的撩撥,何況無論婚姻中的哪方,潛意識裡都會放大自己的價值,男人會覺得,你看這車這房要不是我你能買得起嗎,女人會覺得,你看你這些年一直過得舒舒服服,背後都是我的勞累。
在離婚時,肯定都是覺得對方是欠自己的,自己做什麼,要什麼,也都是合情合理的。
心軟也變成心硬,若是本來就心硬,那麼只會變得更硬。
那麼到底有沒有電視劇裡演的那種教科書式的離婚?偶爾也有。前提是物質足夠豐富,不需要爭,或人品足夠光明,不屑於爭,但絕大多數都是普通人。我見過出軌後淨身出戶的男人,覺得自己超級了不起,超級有逼格,做了人所不能的事,其實不過只是為自己的錯誤付出代價,但這樣的人我依然願意給他點個贊,畢竟他實實在在的做了退讓。
怕就怕那種便宜也要占,苦也要訴,明明是我負了你,卻非要演繹出你負了我的效果的人,對他/她有什麼好處?並沒有,只求一個心理上的滿足感。
所以我常常對身邊的單身姑娘說,結婚時,對方可以不那麼優秀,甚至可以不那麼體貼,但人品要好要正直。和一個正直磊落的人,最壞的情況下,至少也可以做到好聚好散。
文:甜麵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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