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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2 發達集團營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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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8-08-17 14:29
肅清股市禿鷹 證期局來真的
來上市公司紛紛實施庫藏股 ,或是大動作登報澄清消息不實的做法,為的就是要與股市中的禿鷹集團對抗,身為主管機關的金管會也主動出面表示,將透過「積極防範」、「即時澄清」、「建檔追蹤」以及「爭取時效」4大獵鷹措施,讓刻意散布不實消息打壓個股與大盤的禿鷹無所遁形。
雖然對於是否已有移送檢調單位偵辦的案件,證期局局長吳當傑與副局長李啟賢均以「偵查過程不公開資訊」為原則,就連確切鎖定追蹤對象也不願多作說明,僅表示近期確有移送偵辦紀錄,引發外界質疑證期局抓禿鷹作法僅為虛晃一招;但吳當傑於7月23日向本刊獨家披露,「目前鎖定5組禿鷹對象,資料已經移送檢調。」吳當傑並且透露:「手上還有幾件案子在蒐證中,證據齊全後,立即移送。」
抓禿鷹步驟1 鎖定股票出現價量異常公司
李啟賢表示,如果一味根據媒體報導或是研究報告內容,想要從中把禿鷹抓出來,既浪費人力資源,人手限制下也不足以辦到,因此,「證期局的作法,是先從證交所、OTC單位著手,對於股價出現價量異常現象的公司,特別是融券大量賣出異常部分,不論股價是漲或跌,都列為證期局鎖定觀察的重點對象。」
李啟賢舉例說,當某1檔個股出現異常連續多日下跌時,證期局第3組人員便會立刻展開4項監控動作:
1. 先從公司最近的營運情況著手,要求公司說明。
2. 即時觀測媒體、網路資訊,將有異常報導的媒體列入查察對象。
3. 側錄第四台投顧老師與分析師所講述內容。
4. 查察投信與外資所發出之研究報告,了解有無刻意炒作股價之嫌疑。
這樣的查察動作將在1周內蒐證完成,一旦有發現異常,立即送檢調單位。
抓禿鷹步驟2 調查嫌疑個股並比對交易帳戶
抓賊要抓贓,證期局也將透過證交所與OTC同步調查該公司的股票交易明細與進出帳戶,審視其中是否有涉嫌內線交易或操縱股價者,並根據買進與賣出時間與股價走勢進行比對,進一步掌握確切的犯罪證據。
證期局強調,不論是一般戶或是法人戶,都掌握明確的紀錄與數據可供調查,換句話說,對於外界質疑證期局碰到「合法主力」就一點辦法都沒有,未來可再也不是如此。
舉例來說,當某公司股票出現異常價量的交易情況,且證期局發現有某家研究機構不斷看空該公司,除了第3組會先判斷其看壞後市發展,理由與論述是否合理,以及當中有無不實之處外,也將進一步審視其進出帳戶明細,檢查在股價反映的前後有沒有提早進場布局、待股價升至高檔時脫手賣出等刻意人為炒作情況。
抓禿鷹步驟3 追蹤不實消息 請當事人出面說明
對於影響公司股價走勢之消息,不論是正面或負面,吳當傑表示:「只要有所發現便會立刻追蹤,並要求相關當事人親至證期局做出說明,不論公司或是研究機構均一視同仁。」此外,若原先並沒有將訊息登錄至公開資訊觀測站上,為保障投資大眾之權益,也會要求公司立刻揭露相關重大資訊。
即便當下整體案情發展與影響規模,李啟賢表示暫時無法透露,但不論是公司股票發行面或是市場交易面,目前均有發現內線交易與操縱行情等情事,一般而言,操縱行情所牽涉金額至少都在5、6億元以上,內線交易則會來得更大。
抓禿鷹步驟4 經與駐會監察官討論後 違法立即懲處
當整個調查過程對於不法情事,掌握充分證據與資訊後,吳當傑表示,便會立即做出2部分處理:
1. 若屬券商或法人機構,透過自有資金炒作或操縱股價,便由證期局第2組處分,並上報至金管會。
2. 若為一般投資人或是公司,則即時移送檢調單位,依證交法第155條第6款規定「意圖影響集中交易市場有價證券交易價格而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進一步蒐證調查,並做出刑事處分。
吳當傑強調:「現在處理股市禿鷹案件的過程較為嚴謹,會將證期局所蒐證之相關資料,先交由駐會檢察官進行研判,經確認內容後再移送檢調單位偵查,避免過去移送卻遭發回的情況,提高偵辦精準度並爭取辦案時效。」從整個改善後的處理過程中可看出,未來遭證期局列為禿鷹的對象,不但定罪機率極高,而且偵辦效率將會十分迅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