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很大 發達集團董事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5-12-23 23:45

富裔:本公司與潤泰創新國際股份公司簽訂都市更新參與契約書及委託契約書相關事宜公告

第二條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4/12/23
2.公司名稱:富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1)本公司業經104年12月23日董事會通過投資案,由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
公司辦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實施者及本公司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提供部分資金之
投資者。(2)本公司並就投資標的A區協助辦理都市更新開發事宜。
8.因應措施:(1)投資標的:A區:新北市新店區寶元段389等地號共14筆土地;合計面積
1,612.56平方公尺(約487.80坪)。B區:新北市新店區寶元段390等地號共9筆土地;合
計面積319.73平方公尺(約96.71坪)。(2)合作模式:a.潤泰創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 甲方)為投資標的辦理都市更新事業計畫之實施者;富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簡稱 乙方)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提供部分資金之投資者。(3)分配比例a.雙方依
提供資金比例,即甲方70%:乙方30%及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所確定權利變換結果,分
配更新後建築物及其土地應有之部份。b.甲方於A區所分配更新後建築物及其土地,經
銷售所獲取稅後淨利之「七分之二」給付予乙方,為乙方委託報酬。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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