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12-06 17:35

10張發票 可兌換水果月曆

10張發票 可兌換水果月曆
2015-12-06 17:10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
水果月曆為民間詢問度高的年曆,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自12月起,在所屬轄區內(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各分局、稽徵所,舉辦「迎新春送新曆」統一發票推行及租稅宣導活動,十張發票即可兌換一本水果月曆。
國稅局表示,12月起每週一至週五辦公時間內,民眾可至該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捐贈2015年11-12月未列印買受人統一編號的統一發票十張,或無實體電子發票五張,即可兌換精美「2016水果月曆」一本,每人限兌領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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