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p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10-01 16:48

探詢感情狀況 不舒服≠性騷擾

蘇姓男子被控對隔壁女店員表示「小姐,生意好不好?找老公嫁掉比較好,比較舒服,不用那麼辛苦。」新竹市政府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裁罰;蘇提行政訴訟抗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蘇的言行雖造成女店員不舒服,但還不至構成性騷擾,女店員感覺受辱屬特別情緒感受,判決撤銷裁罰處分,可上訴。
蘇姓男子在新竹開設男性服飾店,他去年一月至五月多次經過隔壁鞋店,停下來與女店員攀談,詢問她生意及感情狀況;她認為受擾,向派出所申訴,警方調查認定構成性騷擾事件。蘇不服,向新竹市政府提出再申訴,經召開新竹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議審議後,認性騷擾事件成立。
鞋店女店員還指控蘇姓男子,五個月來多次問及她感情狀況,還三度藉機碰觸她,讓她感到不舒服;她說,對方第一次摸她左肩幾秒,第二次又動手時,她閃到衣架旁邊,對方還是上前摸,他還是上前摸,第三次摸她腰部一、兩秒。
蘇姓男子提行政訴訟,要求撤銷竹市性騷擾審議委員會的認定,他強調去年五月一日曾問說「小姐,生意好不好?找老公嫁掉比較好,比較舒服,不用那麼辛苦。」他見對方看他一下隨即走開,他怕說錯話才碰了對方肩膀兩下,沒有性騷擾犯意。
新竹市政府指出,女店員做生意和氣生財尚恐不及,沒有誣陷蘇的動機;蘇刻意口出結婚、找老公嫁掉等與性有關言語,目的顯在調戲對方,而且蘇接受訪談時還說「又不是強姦,襲胸,小事情弄得烏煙瘴氣」,證明他有歧視、侮辱意思。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蘇的言行雖造成女店員不舒服,但他的言行,不至於損害他人人格尊嚴、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的情境,或不當影響工作或正常生活進行。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