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5-22 17:31

散裝農產品 應標可溯產地

很多民眾購買散裝農產品卻不清楚產品的產地等資訊,食藥署今天預告農產品生產驗證散裝食品標示草案,預計8月4日起,只要是農委會等官方認證的有機、CAS驗證散裝產品,都要標示生產系統及可追溯的產地,供消費者參考。
根據草案規定,例如散裝雞蛋未來要標示是放養或籠架飼養,且可追溯最上游業者,若未標示,將依法開罰業者;未標示的業者,可依法開罰3萬到300萬元,標示不實者,更會被開罰4萬到400萬元。
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表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已規定, 通過生產驗證的農產品,必須標示可追溯的產地,今天預告的散裝食品標示草案,更進一步明訂如何標示,以及有哪些業者必須標示。
潘志寬解釋,只要是有食品業者登記、且有農委會官方驗證的散裝農產品,都必須要標示;例如要標示哪家養殖場、畜牧場等,而且要有地址等清楚資訊。
字體不能小於0.2公分
至於標示方式,可用卡片和標牌黏貼或懸掛,標示在散裝食品販售等地點;且標示字體長寬不能小於0.2公分,以便讓消費者可以清楚看到,做為選擇適合產品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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