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5-05-05 23:26

故宮經營商店 想學桃園機場模式

讓典藏加值,是博物館的金雞母,以往缺法源、爭議多;但依初審通過的「博物館法草案」,未來博物館可成立「專業法人」來營運博物館商店。據了解,故宮有意師法交通部營運桃園機場的模式,擴大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採國營事業或行政法人模式經營博物館商店。
目前各國博物館商店經營,英國大英博物館採「公司」制;法國則成立國家博物館聯合會,以「公共工商機構」的身分營運博物館商店。文化部主張成立一家專業法人,理由是「避免資源分散、削弱競爭力」。博物館界解讀,文化部較偏向「法國制」。但故宮博物院則表明「不宜」貿然將博物館商店交由「博物館以外的單一機構經營」。
但有博物館館長私下說,各館有各館特色,「如果到處都買得到屬於某館的工藝品,還會特別嗎?」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長陳冠甫解釋,所謂的「專業法人」涵蓋財團法人、國營事業、行政法人及私法人等模式。文化部雖以成立一家法人為目標,但並非僅限一家。只是行政院希望能整合資源。
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去年度收入七億一千七百多萬元,扣除管銷後的盈餘為兩億一千一百多萬,獲利率約三成。該基金會近年來每年繳交國庫五千五百萬元,目前淨值約為十六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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