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yong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4-01 20:40

去年賣豪宅無成本證明 課稅加重

2015年04月01日 18:32林淑慧
去年賣豪宅拿不出成本證明的民眾,稅負要變重了!財政部公告103年度個人售屋財產交易所得標準,將比照央行標準,下修台北市豪宅認定標準為7千萬元以上,即使售屋者不提出成本,國稅局也將按出售總價15%計算所得額,並併入個人綜所稅課稅。
央行去年已調整高價住宅認定標準,由原先雙北市8千萬元、其他地區5千萬元以上,下修為台北市7千萬元、新北市6千萬元、其他地區4千萬元以上,財政部今天公告的最新個人售屋所得標準,也參採央行標準,意謂被納入豪宅標準的房屋將因此增加,稅負也將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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