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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1-09 13:28
房仲服務報酬分級制 消基會不滿修法慢
2015-01-09 聯合報 記者許俊偉╱即時報導
現行房屋買賣很多都是透過房仲,民眾要負擔服務報酬費,依規定服務報酬費不得超過成交總價6%,但市場上幾乎都固定採上限6%,造成消費者可能因房價上漲而多付服務費,曾遭監察院糾正。內政部有意根據「服務報償原則」推動報酬分級制,解決民眾報酬成本的不合理現象,但消基會點名立委作梗。
消基會說,內政部曾邀專家學者和相關單位和仲介全聯會研商,多數人贊同分級下修報酬標準,疑因仲介全聯會向立委陳情,立委要求內政部依全聯會意見辦理預告,遭消基會和外界反彈後,修正案擱置至今。
消基會說,內政部送到行政院的草案,750萬房價委託報酬為3%、1500萬為4.5%,但有立委提出2000萬元以下、報酬6%做為最低級距。消基會說,2000萬多元是台北地區或豪宅房價,立委版本無疑犧牲多數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