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罐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房產   發佈於 2015-01-04 19:29

標購集合住宅未繳契稅需加徵怠報金

2015-01-04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財政部表示,向法院標購多戶集合住宅逾期申報契稅者,除了補徵應納稅額外,每逾三日,加徵應納稅額1%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1.5萬元。
財政部說,怠報金是以應納稅額一定百分比加徵,應納稅額亦是按每戶移轉房屋核定契價的法定稅率計算,因此,怠報金應按每戶房屋各別加徵。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