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纏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12-25 20:22

不爽亞太電4G漫遊台灣大 3電信業告官

2014年12月25日17:23
國內電信業者4G競爭出現新爭議,中華電(2412)、遠傳(4904)與台灣之星等3家業者,不滿亞太電信(3682)與台灣大(3045)談定,亞太電4G網路涵蓋不足部份,可透過台灣大4G網路漫遊,將造成不公平競爭。
中華電等3家業者,已個別去函NCC(國家通信傳播委員會),希望主管機關不准亞太電與台灣大在國內4G漫遊合作,據了解,NCC本周委員會已討論本案,但結果可能到下周例行記者會才發布。
今年9月由鴻海(2317)主導的亞太電,與台灣大談妥多項合作,台灣大拿出29.8億元現金,參與鴻海旗下國碁電子現增,將持股對方14.9%,且待國碁與亞太電合併後,台灣大預計將持股新亞太3~4%,並取得去年國碁標下的5MHz的4G頻譜。
其次,亞太電可避免在全國布建4G網路時重複投資,例如在西部人口密集區,若本身的4G信號涵蓋不足,可利用台灣大的4G網路漫遊。
台灣之星總經理賴弦五下午在群信行動TSM開台記者會現場透露,中華電、遠傳與台灣之星都認為,亞太電與台灣大這麼做不合法規,因為法規並未開放(正面表列)4G業者可在其他同業4G網路上漫遊,這樣造成不公平競爭。
賴弦五說:「在有管制的行業,沒有規定(可以做)就不能做,這是挑戰NCC。台灣之星開台時,已有3000~4000個基站。亞太電(4G)最晚開台,基站才2000多個,那你(鴻海)買下亞太電後,是否要建設(基地台)?」
他指出,亞太電以更低資費推4G,台灣大用戶難道不會質疑,為何自己繳更多錢,亞太電用戶卻能以更低價,同樣使用台灣大4G網路?
賴弦五也說:「政府是2家4G業者的大股東,一家(中華電)拼命建設,另一家(亞太電)要找同業漫遊,這是政府希望的事?大股東認為這樣最有利?」
他認為,如果主管機關容許這種事,明年NCC標售2.6 GHz的下一波4G頻譜時,難免會出現有人標到4G頻譜,卻不好好建設4G網路,只賣給其他同業,搖身變成4G頻譜包租公或二房東的不公平現象。(劉煥彥/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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