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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元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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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8-27 14:13
紅景天吸金案 董事長判18年
紅景天吸金案 董事長判18年
2014/08/27 13:54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2014年8月27日電)紅景天飲料連鎖店涉詐欺,招攬投資飲料實體分店及購未上市股票,吸金新台幣5億多元。台中地院今天判處翁姓董事長18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翁姓、李姓及謝姓男子、李姓女子等人在民國99年間成立紅景天公司,經營集團實體店面,另設雲端管理公司以「入股合營」方式,招攬投資「紅景天飲料店」、「大紅花素食百匯」等集團分店,或購買未上市股票。
紅景天公司於各地成立分部、行號,雇用業務人員招攬民眾投資集團實體分店,須以現金繳交作為展店裝潢及生財設備;購買未上市股票,每股投資金額5萬至6萬元。
判決書指出,翁男等人在吸收大批民眾投資加盟飲料店後,再涉違反公司法設立華夏等10多家公司,對外宣稱分別經營漢方飲料公司、有機農場、西點麵包公司、投資大陸飲料及幼兒教育等業務,吸引民眾認購未上市股票。
紅景天公司成立之初資本額僅100萬元,但在短短的3年間,陸續辦理多次增資,資本額快速激增到3億8600多萬元。
翁姓董事長及謝姓總顧問兩人在99年至101年間,將投資紅景天實體分店面款項,透過不知情會計人員提款、金融卡小額提款、轉匯人頭帳戶及逐次匯入私人帳戶等方式,逐次以數十萬元至數百萬元等金額,大批移走侵占紅景天財務,高達1億9500多萬元。
案經被害投資人出面指控,投資加盟開設分店,繳交費用後,卻未實際開店,紅景天涉惡性倒閉。檢警在102年前往翁男等人住處搜索偵辦,清查有數千人受害,投資金額從5萬多元到上千萬元不等。
法官認為,翁男及李男為圖私利,各自利用掌控公司帳戶的機會,侵占業務上所持有公司財務,中飽私囊後,致公司財務困難經營不善而宣告倒閉,眾多投資人投入購買股票的款項也化為烏有,兩人所為嚴重危害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眾多投資人的權益,所以依違反證券交易法、侵占等罪分別判處翁男18年有期徒刑、李男20年有期徒刑,其餘5人分處1年5月至6月不等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