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逸雲 發達集團副總裁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8-26 20:51
交通標誌怪…男變女 黑變黃
【聯合報╱記者周志豪/台北報導】
艋舺行人優先標誌「男人牽小孩」被改成「女人牽小孩」。
記者周志豪/攝影
北市府在中山北路等路段,試辦「附著式(顆粒式)LED燈標誌」,加強夜間辨識。但因LED燈設置方式,標誌入夜後就變色,挨批是假標誌,但北市府還是據以開罰,開單合法性遭質疑。
此外,艋舺商圈周邊則因原本規畫做為徒步區,廣設行人優先標誌牌,但標誌牌內的「男人牽小孩」,因商圈屬性被改成「女人牽小孩」,一樣讓人看得一頭霧水。
北市府交工處長陳學台表示,LED標誌設施,目前中央僅鼓勵試辦,並沒有統一規範;艋舺商圈標誌牌部分,內容不符規定會盡快瞭解,必要時將主動移除,避免誤導。
中山北路的LED燈標誌,入夜後會變色。
記者周志豪/攝影
市府98年起,在中山北路一至三段、新生南路一段與忠孝東路一、二段等路幅較寬路段,試辦「附著式(顆粒式)LED燈標誌」,提升標誌牌入夜後的辨識功能。
其中,「機車待轉」標誌用「藍、白」色LED燈,「禁止左轉」與「分道標誌」則採「紅、黃」色LED燈。
因LED燈直接附著在標誌上,像「禁止左轉」與「分道標誌」原本的黑箭頭就貼上黃色LED燈,白天看還好,但晚上標誌內的指示箭頭,就會全部變成黃色,違反設置規定。
依交大統計,這3個路段在LED標誌設置完成後,從99年至今,光禁止左轉就開出568張罰單,也引發駕駛質疑開單的合法性。
議員戴錫欽表示,正式的交通標誌,應該以規定設計、設置,讓駕駛人容易辨識,現在市府不僅設置一個變色版標誌,就連標誌牌的「內容圖像」都可輕易更改,駕駛人要如何遵從?他要求市府將標誌換回正確格式,並檢討開單適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