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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鈺儿 發達集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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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7-08 19:45
證券商財富管理業務 再鬆綁
證券商財富管理業務 再鬆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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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時間:2014/07/08 19:19 最新更新:2014/07/08 19:19
(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8日電)金管會今天再開放證券商的財富管理業務,未來證券商可以從事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的集合管理運用業務。也就是說,證券商未來可以集合投資人的錢進行投資,具有決定權。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修正「證券商辦理財富管理業務應注意事項」。
金管會官員表示,目前證券商可以從事的財富管理業務,包含特定單獨管理運用金錢(或有價證券)信託、特定集合管理運用金錢(或有價證券)信託、指定營運範圍或方法單獨管理運用金錢(或有價證券)信託。
官員解釋,前2項投資標的是由投資人決定,後面1項證券商雖然具有決定權,但是不能夠採取集合式管理的方式投資。
金管會研議開放,未來證券商可以從事特定營運範圍集合式管理運用業務。官員說,未來券商就可以集合各投資人,進行投資且具有決定權。
此外,金管會進一步簡化程序。官員說,過去投信、投顧及證券商必須先經營以委任方式進行全權委託業務,才能用信託方式從事全權委託業務。金管會鬆綁,未來要以信託方式從事全委業務,不一定要先經營委託方式全委業務。
官員指出,鬆綁之後,證券商可以從事的財富管理業務,就與銀行相當。
官員說,證券商有10家有經營財富管理業務,管理資產大約新台幣500多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