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音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4-04-13 10:19

《金融》美史上最嚴格金融監理伏克爾條款上路,國銀搞不懂

《金融》美史上最嚴格金融監理伏克爾條款上路,國銀搞不懂
2014/04/12 14:01 時報資訊
【時報-台北電】美國史上最嚴格的金融監理伏克爾條款,本月起正式生效,在美國設有子行或分行的14家本國銀行,依照規定進行盤點、並完成回報銀行公會,台灣金融研訓院董事長許嘉棟昨天表示,國銀持續在法律遵循部門投入大量成本及人力,作了許多備戰對策,但因美方條款規範模糊,國內業者感到頭很大,「問題多過於答案!」
因應伏克爾條款自4月1日上路,台灣金融研訓院11日邀集法律學者專家、金控業法遵部門主管、國際諮詢顧問,為國銀同業說明,伏克爾條款通過對銀行業監理及經營的影響,吸引數百金融人士擠進會場。
國銀業者當場提出的眾多問題,綜合有四大項:其一,伏克爾條款的適用門檻資產100億美元,是指美國資產?或總資產?;其二,若業者違反條款規定,將涉及民法還是刑法?;其三,銀行自營交易部位,是否包括金控旗下證券子公司的交易?其四:自營交易是造市目的或避險目的,如何界定?
前金管會委員謝易宏從美國華爾街帶回第一手資料,在引言中指出,美國銀行業於伏克爾條款非常緊張,不斷在華盛頓DC進行政策遊說,「(諮詢費用)支出沒有上限」,而外國機構在美國地區的自營交易也被規範,歐盟、新加坡官方都表態,不允認同。他說,台資銀行在美國咸少投資高風險、投機性金融商品,若僅為了避險需求而產生的交易,善用境外適用的TOTUS規範即可。 (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陳碧芬/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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