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y 發達集團稽核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12-22 12:22

徹查TDR洩密案 糾正檢察歪風

法務部依照檢察官人審會的決議做成重要人事決定,被檢評會認定關說個案的高檢署陳守煌檢察長,受到警告處分,並調離現職而改任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同案中受到檢評會認定為違反檢察官倫理的林秀濤檢察官,亦如檢評會的建議而受到警告處分。
這固然是來自於王金平關說事件所引發的一部分後果效應,但是此事已然同時暴露出檢察系統,不論是整體系統的法治認識或是行事作風上,有許多應該深入檢討而且大力改革的地方,不能只以單一個案加以觀察。
首先,是檢察官的法治意識的問題。檢評會的決議出爐之後,基於陳守煌態度坦誠而僅對他接受關說也從事關說的行為建議從輕為警告處分,普遍被批評為失於輕縱,道理很簡單,因為關說的行為明確,檢評會的人情考量過重,不足以樹立應該嚴禁檢察官關說的倫理尺度。
陳檢察長事後自食承諾,果然凸顯了檢評會的天真,現在法務部決定免除陳守煌的檢察長職務,雖然彌補了檢評會制裁過輕的遺憾,但是陳守煌身為高檢署檢察長的反應,使人憂心檢察體系欠缺司法倫理教育的程度!
檢評會公開上網的決議書說的很清楚,陳守煌在看到卷宗之前,只是因為王金平電話就面諭承辦檢察官不要輕言上訴的辦案方向,當然是關說而不是檢察一體的指令。
陳守煌死守一個只要不違法就不是關說的定義強辯,指責檢評會的道德標準過高,不但顯示他自己的道德標準與司法倫理認識有多低,而且足以令人擔心,陳守煌改任最高檢檢察官之後,還會依據過低的標準從事司法關說而不自知,繼續接受政治人物電話,繼續要求同僚檢察官不要對於司法個案濫權上訴。此門一開,還會有什麼關說算是關說?法務部不能只是單純將個人調個職務了事,還該拿出具體的辦法來確保類似陳守煌的錯誤司法倫理認識得到糾正,以免再次成為政治關說司法的淵藪。
而檢察總長黃世銘,對於檢評會詳細列出的7項違及檢察官倫理的嚴重過誤反唇相譏、桀驁不馴的態度,所顯示不知司法倫理為何物的程度,就更令人不敢恭維了!
王金平與陳守煌司法關說的事實存在並不就能使得特偵組浮濫監聽、濫用偵查權力與破壞偵查不公開的辦案手法,變成合理。不能就檢評會的實質指控做出令人信服的回應,只是一味憑空指責不利於己的認定過於偏頗,檢察總長此種完全不知反省的態度,適可引起質疑,是否這就是檢察體系向來積非成是的辦案模式?其實此點完全不是杞人之憂。
最近某一媒體根據檢方的偵查筆錄指控並不犯罪的政治人物收受某種金錢,引發了檢方是否違反偵查不公開與成為政治打手的軒然大波。檢方將偵查筆錄洩漏給特定媒體的行徑,幾乎是社會上公開的祕密。
聽到外界的質疑,法務部與檢方的制式反應,就是懷疑偵查筆錄是律師在訴訟閱卷後洩漏。然而,律師為何要將不利其當事人案情的偵查筆錄洩漏給媒體呢?顯然不合情理。
最令人擔憂的是,法務部與檢方聽到指責之後信口指責他人的態度,與黃世銘只知對於檢評會從事人身攻擊、有欠專業的程度,如出一轍。檢方對於外界政治打手的指控,必以為是無的放矢,但是這與不經任何嚴謹的查證即信口嫁禍律師,又有什麼區別呢?
檢方只知護短,不假思索地指控他人的制式反應,更像是從事幫派戰鬥的攻防,完全不專業,而且更易使人聯想到偵查中濫權行事的壞習慣。這些壞習慣,恰正被條列記載在檢評會認定黃世銘辦案手法不符司法倫理的決議書中。
法務部不思有效遏止檢方違反偵查不公開、濫權監聽、不憑證據任意指控他人等等的惡劣習慣,只知護短,正是身居高位的檢察首長禁不起王金平關說事件測試與檢評會檢驗的原因,現在是痛定思痛的時刻,就從徹查是誰洩漏了TDR案的偵查筆錄開始撥亂反正吧!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