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音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3-09-08 10:14

期貨鉅額交易 增議價申報制

期貨鉅額交易 增議價申報制 2013/09/07 08:35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013年9月7日電)台灣期貨交易所表示,台灣期貨市場鉅額交易制度將從12月2日起,在現行鉅額交易制度的逐筆撮合交易方式外,新增議價申報交易,預期可提高大額交易人參與期貨市場意願。
期交所指出,自12月2日起新增議價申報交易制度,適用的商品包括台股期貨、小型台指期貨、台指選擇權及股票期貨四項期貨及選擇權商品。
期交所表示,這項議價申報鉅額交易新制,買賣雙方交易人於議定價格、數量後申報期交所確認成交,可降低原採逐筆撮合方式的交易對手或成交數量等無法確定,致大額部位的策略執行不便的風險,預期新制上線將可提高大額交易人參與期貨市場意願。
期交所指出,議價申報鉅額交易為近年來國際交易所普遍採行的交易機制。目前許多專業機構法人,如投資銀行、退休基金、避險基金等,於海外市場有以台股指數或台灣相關證券為標的所進行的交易,並以議價方式進行。
期交所此次推出議價申報鉅額交易制度,可進一步吸引法人機構參與台灣期貨市場,擴大整體期貨市場規模。
此外,為便利同一標的的期貨與選擇權策略執行,期交所同時放寬組合式委託最低門檻規定。依現行規定,組合委託中的每個契約皆須滿足最低門檻 (期貨契約200口、選擇權契約400口),這次將放寬為同一標的期貨與選擇權組合式委託。
例如台股期貨與台指選擇權的組合,僅須每一選擇權契約符合最低門檻400口的規定,即可進行鉅額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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