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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2-03-14 10:42

美陪審團判友達、陳炫彬操控面板價有罪 罰款上看10億美元

台灣面板大廠友達 (2409-TW) 及 5 名前現任主管,在美國遭控告涉嫌操縱面板價格一案,周二 (13 日) 判決出爐。陪審團判定友達及副董事長陳炫彬等 2 主管有罪,但前執行長陳來助則判無罪。舊金山聯邦法院陪審團同時判定,友達操縱面板價格所獲毛利,至少達 5 億美元。友達律師 Dennis Riordan 稱,公司恐面臨最高 10 億美元罰款。
該案起於友達遭美國檢察官控告,涉嫌與其他亞洲 LCD 製造商聯手制定價格,違反美國反壟斷法律。檢察官並指稱,這些面板廠高層在高級飯店會面過 60 多次,討論定價事宜;這些行為造成美國經濟數十億美元損失。
其他疑涉操控面板價格而遭調查的廠商當中,LG (樂金)(066570-KR) 已先行認罪,三星 (Samsung)(005930-KR) 也早與美國檢方達成和解,以免遭到起訴。
然而,友達及公司 5 名前任及現任主管,則拒絕認罪。友達律師周二稍早於開庭時辯稱,公司與同業競爭激烈,且企業間單純訊息交換並不違法。友達前執行副總裁熊暉周二也被判有罪,與陳炫彬恐面臨最高 100 萬美元罰款及 10 年監禁。
資料來源:http://news.cnyes.com/Content/20120314/KFJ5KWZZGD0K3.shtml?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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