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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12-01-13 22:30

恐龍判決

記者蕭白雪/台北報導/聯合報
台灣大學畢業、領有美國會計師執照的周姓男子,在台大圖書館性騷擾女學生;一審認為他目無法紀,判刑三個月。二審發現他很會讀書,卻不知如何處理失敗及與異性相處,同意讓他緩刑,但必須接受心理輔導,不得再騷擾被害人。
周姓男子昨天在母親陪同下,到台灣高等法院聆判,聽到法官說「緩刑兩年」時,竟高興地在法庭跳起來歡呼,合議庭一度傻眼。庭長黃瑞華當場訓斥他擁有高學歷,怎麼像個小孩?提醒周母如果不好好教導,當心緩刑被撤銷。
合議庭更感慨,這次發生在日本的台灣籍男學生殺害兩名女學生,男學生的情況,讓他們在審理本案時有很多感觸,都是從小會念書,卻不會處理情感、人際往來關係。去年六月,周姓男子在台大圖書館,趁一名女同學趴在桌上休息,多次觸摸對方胸部,被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移送法辦。台北地院認為他的行為離譜惡劣,判處三個月徒刑。
高院調查,案發後周姓男子為求對方原諒,竟一廂情願到被害女學生上課的教室和實驗室等候,想表達歉意;還試圖透過女學生的師長和同學協調,讓女學生更難堪,等於讓大家都知道她被性騷擾,更感恐懼與厭惡。
合議庭認為,周姓男子不知如何妥適處理與異性互動,面對法律責任,在過度焦慮與強大心理壓力下,出現脫序反應及行為。周姓男子案發後也到醫院精神科求診,醫師發現他有適應障礙,須追蹤治療。
判決指出,周姓男子具有專業學識,原本在國內知名會計師事務所任職,因此案而離職。周的母親領有殘障手冊,母子都願意向被害人表達歉意,同意緩刑兩年;緩刑期間要完成心理輔導,且不得再打擾或讓被害人心生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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