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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10-08 17:57

農委會:台肥肥料鉻含量未超標 【16:00】

〔中央社〕農委會表示,「鉻」是有害成分,訂有限量標準,不得超過150mg/kg,送標檢局檢驗的台肥公司3項複合肥料成分,其中氮、磷、鉀等成分都符合規定,重金屬鉻也未超出限量標準。
農委會官員對中央社記者表示,彰化縣政府送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驗的台肥複合肥料,驗出的「鉻」重金屬成分只有15mg/kg,距離限量標準不得超過150mg/kg,還有一大段距離。
官員表示,由於肥料來自各種礦石與化工原料,會有天然重金屬含量背景值,不可能完全不含,這次標檢局驗出的15mg/kg是環境背景值,不會造成傷害。
媒體今天報導,台灣肥料公司繼日前被農民發現複合肥料中疑似含有海沙後,又被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檢測出,台肥特一號的複合肥料中,含有重金屬「鉻」的元素存在,這類元素不但是重金屬,也是致癌物。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今天下午特別提出澄清指出,依據「肥料種類品目及規格」規定,「鉻」重金屬為有害成分,訂有限量標準,不得超過150mg/kg。
農糧署官員強調,複合肥料成分除氮、磷、鉀主成分外,對於有害成分重金屬都訂有限量標準,其中砷不得超過25mg/kg、鉻不得超過150mg/kg、銅不得超過100mg/kg、汞不得超過1mg/kg、鎳不得超過25mg/kg,鉛不得超過150mg/kg、鋅不得超過250mg/kg、鎘不得超過2mg/kg,藉此確保肥料成分及品質,防範摻雜有害事業廢棄物。
對日前彰化縣政府所抽驗台肥特1號、特4號及特43號複合肥料,農委會說,縣政府僅就氮、磷、鉀成分進行檢驗,重金屬部分則選驗「鉻」一項,檢驗結果,氮、磷、鉀等成分都符合標準,重金屬項目「鉻」也符合限量標準,含量只有15mg/kg。
農糧署指出,肥料原料來自各種礦石及化工原料,如磷礦、鉀礦、氧化鈣、氧化鎂、硝酸、磷酸等,各種礦物都有其天然重金屬含量背景值,為確保肥料品質,各種類肥料依其原物料特性,訂有嚴格重金屬限量標準,凡超過重金屬限量標準,即不得辦理肥料登記上市販售,市售品如檢出超過標準,即依法處罰,並應回收停止販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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