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ik 發達集團監事
-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1-04-06 13:30
立院初審 手機待機介面納專利
2011/04/06 12:59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2011年4月6日電)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專利法修正草案,未來智慧型手機的使用者圖形介面(GUI)(例如待機介面)、電腦圖像(Icons)等,將可申請設計專利。
經濟委員會上午審查專利法修正草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局長王美花受訪指出,此次修法在設計專利制度整體配套規劃有3項明顯變革。
專利法修正草案第123條條文規定,「應用於物品之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亦得依本法申請設計專利」,王美花說,例如HTC的智慧型手機待機介面,明顯與蘋果的iphone智慧型手機不同,這個使用者圖形介面(GUI)在現行法令無法申請專利;未來修法三讀後,將開放申請設計專利。
王美花表示,現行法令規定像吸塵器等工具機要完整申請設計專利;修法後,只要業者認為吸塵器的外觀擁有獨特設計,可單獨就外觀設計申請專利。
另一方面,王美花指出,現行對刀叉、桌椅等「成組物品」申請設計專利,規定必須分開申請,例如刀子設計專利算1件、叉子算另外1件;修法後,只要擁有相同設計概念的刀子、叉子、湯匙等物品,就能整組申請設計專利。
此外,專利法修正草案新增第129條條文,給予衍生設計與原設計同等保護效果,讓同1人有2個以上近似設計時,得申請設計專利及其衍生設計專利;新增第132條條文則規定,若申請專利的設計實質上有2個以上設計,可提出分割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