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10-14 17:16

亞昕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購入台中市西屯區都更土地(含關係人土地)公告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5213)亞昕-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購入台中市西屯區都更土地(含關係人土地)公告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台中市西屯區何厝段313-3、313-13、313-29、313-33、313-39等5筆地號土地2.事實發生日:114/10/14~114/10/143.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4年10月14日4.其他核決日期: 不適用5.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關係人:持分7/10土地499.1平方公尺;150.97775坪交易金額NTD302,169,953元非關係人:持分3/10土地213.9平方公尺;64.70475坪交易金額NTD134,967,030元6.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1. 非關係人:自然人2. 關係人:蘇素真小姐、姚連地先生與公司之關係:蘇素真小姐為本公司董事,姚連地先生與本公司姚政岳董事長、姚欣董事及蘇素真董事為一親等關係。7.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符合公司開發需求之土地,即依正常評估程序後購入,不因關係人及非關係人有差別,且關係人及非關係人之交易條件均相當。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關係人原取得對象(前手)與公司和關係人並無關係。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313-3、313-13、313-39地號前次移轉日期:109.06.19前次移轉人: 闕X焜前次移轉金額: 220,000,000元313-29地號前次移轉日期:109.10.06前次移轉人: 何X 懋前次移轉金額: 79,497,000元313-33地號前次移轉日期:109.08.13前次移轉人: 何X 隆前次移轉金額:101,640,000元8.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9.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10.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依合約約定11.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議價,參考市場行情、估價報告及會計師複核意見並經董事會同意決行。12.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估價金額NTD449,905,200元13.專業估價師姓名:宏邦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李青塘估價師14.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李青塘 (108)北市估字第000278號15.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6.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7.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8.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9.會計師事務所名稱:震智會計師事務所20.會計師姓名:謝一震會計師21.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台財證登(六)字第4277號22.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23.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興建房屋出售24.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無25.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6.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114年10月14日27.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28.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322,618,824元29.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30.前已就同一件事件發布重大訊息日期: 不適用31.其他敘明事項:本案土地持分3/10為非關係人交易、土地持分7/10為關係人交易,會計師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理準則」第16號規定核算關係人金額為322,618,8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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