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9-08 22:20

房市管制再鬆綁 央行將換屋者售屋期限延長至18個月

2025-09-08 17:08:35 陳怡潔 發佈
繼上周行政院院會拍板「新青安貸款」不納入銀行法72-2條規定的不動產放款上限計算後,政府又釋出一項房市管制鬆綁措施。中央銀行今(8)日宣布,因今(2025)年以來房市交易降溫,民眾買賣房屋時間拉長,考量實質換屋自住者需求,將實質換屋自住者出售原有房屋的期限由原訂的1年延長為18個月。

央行表示,央行自去年9月20日實施第七度調整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為達成信用管制目的,並兼顧民眾購屋自住需求之資金規劃,已提供實質換屋自住者新申辦第1戶或第2戶購屋貸款(非高價住宅貸款)之1年換屋期限協處措施。

央行進一步指出,上述措施實施近1年,多數民眾已能順利換屋,惟今年以來,隨房市交易降溫,近期民眾反映出售原有房屋時間拉長,或買賣雙方已簽約,買方因貸款須等待銀行排撥,延長交屋期限,致有無法於1年內出售原有房屋等情事。

央行表示,考量實質換屋自住者需求,並落實央行信用管制目的,爰調整換屋協處措施之出售原有房屋期限,由1年延長為18個月,自去年9月20日(含)以後錄案之貸款案件均可適用,並修正「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問與答「購置住宅貸款」Q17及Q18。

央行並表示,籲請銀行在借款人符合授信5P原則與實質換屋自住之前提下,協助支應換屋者之資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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