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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9-05 03:06

不只新青安開綠燈!財政部點名公股銀配合「首購」、「自住」及「已承諾」房貸優先

不只新青安開綠燈!財政部點名公股銀配合「首購」、「自住」及「已承諾」房貸優先
鉅亨網記者張韶雯 台北
2025年9月4日 週四 下午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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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今 (4) 日上午於行政院會宣布自 114 年 9 月 1 日起,新青安貸款撥款將不計入銀行法第 72 條之 2 限額。財政部下午即回應,將配合督導公股銀行積極協助符合資格民眾申辦,完善貸前徵審與貸後管理,並優先承辦「首購」、「自住」及「已承諾」房貸申請,確保銀行信用資源真正用於民眾自住購屋。
財政部自 99 年起督導公股銀行辦理青安貸款,112 年 8 月推出新青安貸款,提供延長年限、寬限期及利息補貼等優惠。截至 114 年 7 月底,已協助 47 萬 4234 戶無自有住宅家庭購屋,核貸金額達 2 兆 4412 億元,其中新青安貸款累計核貸 12 萬 9464 戶,金額達 9994 億元,未滿 40 歲貸款戶占比約 7 成,顯示修正規定具協助青壯年安居的政策意義。
公股銀行辦理新青安貸款徵審,依據授信「5P」原則綜合評估借款人資歷(people)、資金用途(purpose)、償還來源(payment)、債權保障(protection)及未來展望(perspective),以判斷貸款用途、信用狀況及財務能力,決定核貸與條件。114 年 7 月底青安貸款逾放比率為 0.04%,低於本國銀行同期房貸逾放比 0.08%。
財政部強調,為確保新青安貸款符合自住目的,公股銀行持續優化核貸流程,規定借款人限貸一次,並須提供自住切結書及跨部會資料勾稽。對於轉租、人頭戶或涉營業行為者,將追回補貼利息並調整貸款條件。截至 114 年 7 月底,已追回 5421 件,收回利息補貼 1 億 348 萬元。查核與追回作業將持續滾動進行,杜絕不當申貸,確保政策落實於真正自住購屋者。
財政部與金管會、央行合作,督導公股銀行依行政院四原則、央行信用管制及銀行公會授信規範辦理房貸業務,並持續加強查核不符自住目的之貸款;財政部提醒,新青安貸款雖提供優惠條件協助民眾購屋,但銀行仍須依徵授信規定決定貸款條件,並非每案皆可核貸至最高上限 1000 萬元、8 成成數、5 年寬限期或 40 年期,且新青安僅限實際交屋後申辦,預售屋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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