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09 05:41
首次上稿 8-8 23:10
更新時間 8-9 05:41

經濟部貿易署8日發出聲明,我國暫時性對等關稅為20%,但須在20%之外再加上該貨品原有的最惠國(MFN)稅率及任何反傾銷或反補貼稅,實際稅率可能超過20%。(路透)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美國對等關稅自美東時間7日零時上路(台灣時間7日中午12時),由於談判的程序安排,台美雙方還未完成總結會議,只要後續達成協議,可望再調降稅率。經濟部貿易署8日晚間發出聲明,我國暫時性對等關稅為20%,但須在20%之外再加上該貨品原有的最惠國(MFN)稅率及任何反傾銷或反補貼稅,實際稅率可能超過20%。
經濟部指出,川普行政命令於美東時間7日生效,為利台灣業者瞭解該行政命令內涵,貿易署已於8月5日晚間邀請美國律師舉行「美國對等關稅線上說明會」,計有3000位業者出席。
貿易署表示,台灣暫時性對等關稅為20%,但須在20%之外再加上該貨品原有的最惠國(MFN)稅率,或何反傾銷或反補貼稅,「實際稅率可能超過20%」。例如我輸美工具機產品原適用稅率 MFN 稅率是4.7%,再疊加20%對等關稅後,即為24.7%。這與4月5日實施的10%對等關稅稅率算法是一致的。
另外,有關在途貨品,倘在美東時間8月7日凌晨零時1分前裝船,且在最後運輸途中,並於本年10月5日前報關進口,或從保稅倉儲提領報關貨品,其適用稅率為原有10%基準關稅加上MFN等稅率。
貿易署說明,8月5日說明會中,許多出口商詢問美國海關通關實務相關問題,將會在13日晚間7點再加辦一場「美國通關實務說明會」,業者可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