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5-02-13 19:02

台泥子公司嘉義義竹漁電共生F區案場工作許可證遭廢止,已依法提出訴願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1101)台泥-代子公司台泥嘉謙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嘉義義竹漁電共生F區案場相關說明1.事實發生日:114/02/132.公司名稱:台泥嘉謙綠能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泥嘉謙綠能”)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100%5.發生緣由:澄清媒體詢問。6.因應措施:台泥嘉謙綠能為響應政府能源政策,支持漁電共生,於嘉義義竹鄉投資漁電共生案場。針對義竹一期F區案場,嘉義縣政府因單一地主未能養殖部分魚池,於2024年12月9日發函廢止義竹一期漁光案F區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許可(下稱”廢止處分”),基此經濟部於2024年2月10日進而廢止F區工作許可證,已嚴重影響其他多數合法養殖戶的權益,台泥嘉謙綠能認為廢止處分有違比例原則,已依法提出訴願,並申請停止執行,以避免對業者及正常養殖戶造成無法回復的損害,並對該地主提出仲裁主張權利。台泥嘉謙綠能已盡最大努力與該地主溝通,但未能達成共識。鑒於台泥嘉謙綠能與該地主簽署並經公證所賦與之完全合法養殖權利,並為配合國家綠電政策、兼顧良善養殖戶生計,台泥嘉謙綠能現已完成養殖準備工作,以化解單一養殖戶破壞漁電共生成果之僵局,並確保國家漁電共生美意能成功執行,相信政府將會保障誠信企業與守法養殖戶的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義竹一期其他各區案場不受影響。前述廢止處分之訴願及停止執行申請,現仍由農業部審理中尚未確定,對本公司具體財務影響尚評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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