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4-10-19 14:46

元大金:元大證券(香港)出租香港部分不動產予關係人元大期貨(香港)事宜

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公告(2885)元大金-元大金控代子公司元大證券(香港)公告處分部分不動產使用權資產予關係人元大期貨(香港)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香港金鐘夏道18號海富中心一座23樓部分面積2.事實發生日:113/10/17~113/10/17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租賃面積約3,265.1平方英尺每單位價格為每平方英尺港幣42元總租金為每月港幣137,134元使用權資產金額為港幣4,597,667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交易相對人:元大期貨(香港)與公司之關係:關係人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強化集團合作及撙節成本前次移轉之所有人:捷駿投資有限公司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捷駿投資有限公司非元大證券(香港)或元大期貨(香港)關係人前次移轉日期:元大證券(香港)自113年11月1日起向捷駿投資有限公司承租辦公室三年前次移轉金額:三年總租金為港幣30,720,816元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無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付或付款條件:每月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港幣137,134元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租期自113年11月1日起至116年10月31日止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參考與捷駿投資有限公司約定之租金(每單位價格為每平方英尺港幣42元)後,經董事會決議通過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不適用11.專業估價師姓名:不適用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不適用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不適用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不適用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聯群聯合會計師事務所18.會計師姓名:王俊昌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北市會證字第1845號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處分部分不動產使用權資產予關係人元大期貨(香港)作為其營業暨辦公場所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不適用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24.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113年10月17日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不適用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否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29.其他敘明事項:交易金額以港幣1元兌新臺幣4.0999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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