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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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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您真內行
發佈於 2023-10-05 12:15
政院拍板修正住宅法 租金補貼不得作為房東查稅依據
【時報-台北電】行政院會5日通過內政部《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為消除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後有查稅疑慮,修法增訂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追溯綜合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等稅捐的依據;同時為擴大照顧育兒家庭,放寬社宅協助措施的經濟或社會弱勢資格條件,從原本須育有3名以上未成年子女調整成2名。 此外,這次也增訂房東若將房屋出租給社會福利團體,再轉租予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的房客,住宅所有權人或房屋納稅義務人也可被認定為公益出租人,以照顧更多的經濟或社會弱勢族群。 內政部表示,為鼓勵房東成為公益出租人,政府給予每屋每月最高1萬5000元綜合所得稅免稅額,以及房屋稅與地價稅比照自住稅率的優惠,去年有12萬6131戶減徵房屋稅、9萬3533戶減徵地價稅、12萬2778戶減徵綜合所得稅,總計有34萬2442戶享有公益出租人減稅優惠,這次修法期盼更多房東加入,把房屋出租給有需要的民眾。(新聞來源:中時即時 黃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