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業上雲、委外需求增 金管會納入內控
工商時報魏喬怡、戴瑞瑤 2023.06.06
鑒於近年證券期貨商朝數位化轉型發展,委外及對雲端等第三方服務需求增加,金管會將相關規定拉高法律位階、納入各公司內控規管。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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鑒於近年證券期貨商朝數位化轉型發展,委外及對雲端等第三方服務需求增加,金管會將相關規定拉高法律位階、納入各公司內控規管。證期局副局長高晶萍6日指出,有關券商期貨商委外、上雲的規定,過去是由證交所監管,參酌銀行業已修正委外管理辦法,基於各業監理一致性的原則,此也授權訂定相關辦法、將法律位階拉高,相關管理要納入各公司內控規範,
高晶萍指出,目前證券商、期貨商的委外、雲端管理辦法是由證交所來監管,為強化其作業韌性及客戶權益保障,並增加對服務事業內部控制監理的彈性,金管會研擬修正「證券暨期貨市場各服務事業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8條,將個人資料保護概念含括至法人客戶資料的保密,並規範各服務事業應建立「作業委託他人處理之管理」內部控制制度,以強化服務事業將相關作業委託他人處理之風險管理。
高晶萍指出,由於銀行局在今年3月時已修正銀行業的委外、上雲管理辦法,授權訂定相關辦法,讓相關業務有明確法律依據,考量各業監理一致,因此也修正證券期貨商的相關辦法,拉高其法律位階,影響是過去違反的是證交所的規定,會有違約金處罰,但若是違反公司內控原則的話,嚴重違反者可用證交法處置。
高晶萍進一步指出,目前證券業並沒有開放可上雲端,且證券交易資料都在集保,因此會請券商公會、期貨公會蒐集業者需要的雲端需求有哪些。
此次為增加對券商、期貨商內部控制制度監理的彈性,也增訂各服務事業內部控制制度應包含「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的事項」,修正草案將依行政程序法規定,於近日內公告,以徵求各方意見。
金管會表示,此次修正草案除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該草案之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草案預告公告刊登公報之翌日起30日內,自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之「草案預告」網頁內陳述意見或洽詢金管會證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