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31 21:49

上海世博會與廣州亞運題材,將繼續帶動我出口動能

(99/03/31 08:24:19)
99年2月份兩岸貿易情勢分析
一、今年上海世博會與廣州亞運題材,將繼續帶動我出口動能
99年中國大陸將締造2項經貿統計新紀錄,第一,中國大陸將超過日本,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其次,中國大陸之出口金額將達到全球貿易額的10%,預計今年其經貿表現仍將十分亮眼,尤其是5月及11月中國大陸即將舉辦上海世博會與廣州亞運,該2項題材亦將成為繼續帶動其他亞洲國家及我國出口成長之主要動能。根據我國海關進出口貿易資料顯示,今年1-2月我對中國大陸(含香港)之貿易總額達211.3億美元,較去(98)年同期成長82.8%,其中出口161.6億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85.2%,進口49.7億美元,成長75.7%,貿易出超111.9億美元,增長89.7%,中國大陸仍為我第1大出口地區、第2大進口來源,以及最大貿易出超來源。另觀察我對中國大陸(含香港)之出口比重由1月之43.9%下降至2月之39.6%,主要係受兩岸農曆春節放假,工作天數較短影響所致,使2月份我對中國大陸之出口金額66.2億美元較1月份對出口金額95.4億美元,減少約29.2億美元。
為反映實際兩岸貿易情形(我對中國大陸出口金額及經由香港轉出口至中國大陸金額),貿易局另外估算我對中國大陸之貿易數據,今年1月兩岸貿易總額為97.1億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136.6%,占我對外貿易總額23.7%,其中出口金額70.3億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154.3%,占我出口總額32.3%;進口金額26.8億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100.3%,占我進口總額13.9%;貿易出超達43.5億美元,較上年同期增長205.0%。本局本項推估數據與我國海關今年1月貿易統計數據(出、進口及貿易出超分別成長157.5%、105.7%、188.6%)相較,其出、進口及貿易出超成長之基本趨勢相互一致。
二、電機設備、光學產品及塑膠製品為我對中國大陸出口之主力貨品
觀察99年2月我對中國大陸(含香港)出口之前10大貨品(HS 2位碼),電機設備、光學產品及塑膠製品仍為我前3大出口貨品,出口金額分別為26.6億美元、13.7億美元及5.6億美元,並分別成長49.8%、145.7%及6.9%。主要出口細項貨品(HS 4位碼)大多呈現正成長,而成長超過50%以上之貨品,計有積體電路及微組件(8542;成長57.7%);液晶裝置(9013;成長155.1%);二極體、電晶體(8541;成長68.9%);專用於8469至8472節機器(資訊產品) 之零附件(8473;成長119.8%);錄音用之空白媒體(8523;成長52.9%);光纖、傳輸纜、隱形眼鏡、反射鏡及其他光學元件(9001;成長121.0%);有線電話或電報器具,影像電話機(8517;成長127.1%);非環烴(2901;成長53.7%)等8項,表現亮麗。
我對中國大陸進口之前10大貨品(HS 2位碼)中,電機設備、機器與機械用具及光學儀器為我3大進口貨品,進口金額分別為8.6億美元、2.8億美元及1.2億美元,並成長73.7%、12.6%及78.9%,表現不錯。就主要進口細項貨品(HS 4位碼)均呈現正成長,而成長超過200%以上之貨品,計有積體電路及微組件(8542;成長169.0%);二極體、電晶體(8541;成長80.2%);錄音用之空白媒體(8523;成長115.4%);光纖、輸纜、隱形眼鏡、反射鏡及其他光學元件(9001;成長133.4%);未鍛造黃金(包括鍍鉑者)(7108;成長89.4%);環烴(2902;成長351.0%);鐵屬廢料及碎屑;重熔用廢鋼鐵鑄錠(7204;成長1927.6%);進出口未超過5萬元之小額報單及其他零星物品(9899;成長217.7%)等8項,表現優異。
三、兩岸簽署ECFA,對我鋼鐵產品出口有利
根據中國大陸海關統計,中國大陸今年1-2月自全球進口金額1822.2億美元,成長63.6%,其前10大進口來源地區中,以自俄羅斯進口成長114.8%最高,自馬來西亞進口成長104.3%次之;而自沙烏地阿拉伯進口增長78.1%,自台灣進口則成長79.5%,相較於韓國及日本分別成長61.7%及48.1%佳,顯示我所推出「新鄭和計畫」之「逐陸專案」已見成效,未來我仍將積極與對岸洽簽ECFA,以維持我國貿易競爭力。
為了解兩岸簽署ECFA,我可能受惠之產業,貿易局曾就兩岸鋼鐵產品貿易分析,並得到:「兩岸簽訂ECFA對我鋼鐵產品之出口實屬有利,主要係中國大陸進口關稅較台灣高,中國大陸鋼鐵產品平均進口關稅約5%,台灣則多為零關稅,中國大陸降低關稅可提升我國產品之出口競爭力」之結論,其主要論點如次:
(一) 應積極爭取納入早期收穫清單項目:我對中國大陸具有競爭力之鋼鐵產品包括:寬度600公厘以上未鍍、塗面冷軋鐵製品(7209);寬度600公厘以上不銹鋼扁軋製品(7219);寬度600公厘以上其他合金鋼之扁軋製品(7225);熱軋後未進一步加工之其他鐵或非合金鋼條及桿(7214);鋼鐵製各類扣件(7318);鋼鐵製其他管及空心型(7306);其他鋼鐵鑄造製品(7325)等7 項。
(二) 維持現有管制之項目:中國大陸對我出口最具威脅之鋼鐵產品計有:未鍍、塗面熱軋鐵製品之厚度超過10公厘者(720851);鍍或塗鋅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721049);塗漆、清漆或被覆塑膠者(721070)等3 項,應維持既有限制進口之原則,並強化該等產品之競爭能力。
兩岸簽署ECFA係鋼鐵產業合作之契機,目前我國鋼鐵技術暫時領先中國大陸30年,且我對於生產製造規範及品質信用管制較大陸業者嚴謹,為台灣鋼鐵產業既有之優勢,故我應掌握今年大陸的高鋼鐵需求(2010年上海世博會、2010年廣州亞運會、擴大內需方案等),與大陸進行ECFA協商,並與其策略聯盟,才能提升我鋼鐵產業永續之競爭力。 (資料來源:經濟部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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