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武 發達集團副處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3-17 22:44

NCC:屋內配線月租費 中華電變名目收

【聯合晚報╱記者唐孝民/台北報導】 2010.03.17 02:49 pm
中華電信帳單收費科目暗藏玄機,NCC今天提醒消費者若未細看帳單,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形下權益受損,成為每月至少多付15元的冤大頭。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要求中華電信針對以往超收消費者屋內配線月租費部分,提出優惠方案,回饋消費者,但中華電信以佈放屋內配線時間年資認定資料不全為由,初步認定全台僅有223萬戶屋內配線佈放年資達20年,符合永久免費維修,被NCC認為與實際戶數有相當差距,要求業管單位與中華電信重新清查。
NCC曾在95年底召開委員會決議,要求中華電信取消強制收取每戶每月5元的市內電話屋內配線月租費,以及每月10元的市內話機月租費,並提出優惠方案,補償先前超收的部分,回饋消費者。但據了解,迄今仍有不少消費者在未細看帳單的情形下,至少多繳給中華電信每月15元的費用。
在NCC決議要求中華電信取消強制收取每月5元的「屋內配線月租費」,將選擇權還給消費者後,中華電信在帳單上將「屋內配線月租費」改成「屋內線路維護費」,僅在帳單背面以粗黑字體告知消費者的選擇權利,仍繼續向消費者收取每月5元的費用,被NCC認為中華電信的做法換湯不換藥。
官員指出,在96年度以前,中華電信以「建築物屋內配線月租費」,每月向消費者收取5元的費用。但NCC認為,中華電信的線路,僅裝設至建築物戶外的配線箱,不應向消費者強制收取戶內線路的月租費。中華電信於是將原本的月租費,改成維護費,繼續向消費者收費,但NCC認為,屋內電信線路維護,消費者應有充份的選擇權,中華電信應善盡告知責任,將選擇權還給消費者。
另外,多數消費者在自行購置市內話機的情形下,仍有可能每月多付給中華電信10元的市內話機月租金,NCC提醒消費者在收到帳單時,仔細看清楚各項收費科目,不要繼續當冤大頭。
【2010/03/17 聯合晚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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