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總要求電價3%為上限 經部高層:反映幅度太低
呂雪彗/台北報導
2022.06.26
FacebookLineTelegramTwitterWeChatPrintFriendly個股速查
針對工總要求電價分階段調整,這次以3%為上限。對此,經濟部高層表示,3%占這次應調整金額比例太低了,能回收營收太低,今年台電必須調高對汽電共生採購上限,除燃料成本外,還有收購民間電力成本,必須要有一定合理幅度反映,以紓解台電龐大財務壓力。
針對工總聲明,經濟部表示理解且尊重,但針對台電巨額的虧損,至今年4月底累虧損大至852億元,約相當虧損1/4資本額,若不反映全年虧損會更大,因此會在明天電價審議委員會上說明,目前台電壓力相當大,燃料以3~4倍翻倍成本,至年底燃料支出恐達3000億元。
如果這次決定漲價,7月才開始反映,至年底只有6個月可反映新電價,官員說,台電營收約僅增加200多億元收入,對今年虧損壓力還是很沈重。
另一位高層表示,若只反映工總所說的3%,占台電應調金額不到一成,以目前發一度虧一度,若十足反映,恐怕漲幅高達30%,才能弭平虧損,這次台電規劃的方案很精準在規劃調漲的對象及範圍。
知情高層說,全世界各國都在調漲電價,各國漲幅13%~40%不等,很多國家都漲2、30%,德國也漲10幾趴,但台灣電價很低,德國漲16趴和台灣漲10幾趴的比重根本不同,這次電價漲價對工業的影響及成本占比仍很低,以外銷產業出口國際競爭比較上,仍在合理競爭條件範圍內,台灣是已開發國家,以這次電價的調漲來看,影響仍遠小於世界各國。
高層人士表示,電價審議委員會有消費者、工業及商業代表,雖然這次電價調漲要兼顧對通膨的影響,但我國通膨率控制算得宜,因此就看各領域代表,誰的論述比較合理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