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專員 發達公司課長
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22-06-23 23:22

氣立違反重大訊息規定,遭處以違約金3萬元

臺灣證券交易所對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違反重大訊息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違約金。

台灣氣立股份有限公司111年6月14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案乙案,經查符合證交所「對有價證券上市公司重大訊息之查證暨公開處理程序」第4條第1項第11款情事,氣立公司遲至111年6月16日16時56分始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重大訊息畫面,已違反前揭處理程序之規定,故證交所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並函知氣立公司嗣後應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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