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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10-02-20 11:50
吸引企業設營運總部 功能性獎勵勝低稅率
【經濟日報╱記者吳碧娥╱台北報導】 2010.02.19 02:20 am
「產業創新條例」草案中,原本規劃營運總部可享有營利事業所得稅15%較低稅率的優惠,但因爭議可能刪除。會計師認為,要吸引跨國企業來台設立營運總部,完整的功能性獎勵政策,比低稅率優惠更重要。
春節過後,立法院將開議,產業創新條例被列為第一優先法案。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蔡松棋認為,刪除營運總部營所稅15%優惠,「其實影響有限」,因為今年營所稅率已從25%降為20%,和15%優惠差距不大。營運總部更關心研發、人才培育的租稅獎勵。
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王金來則支持租稅優惠政策,他表示,稅負對企業是成本,跨國企業在評估設立營運中心時,租稅政策還是很大誘因。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杜啟堯建議,產創條例不能只有功能性獎勵,還要進一步拓展至來台設立「功能性公司」。為了鼓勵台商或外資在台灣設立功能性公司,像是設立研發中心、物流中心,應有更多的租稅優惠,把研發、物流等相關功能帶回台灣做,不但可以創造就業機會,增加個人所得,也才能進一步帶來稅收。
【2010/02/18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