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頂洞人 發達集團董事長
來源:品味生活   發佈於 2010-01-05 10:56

名家觀點/發展文化事業 創造幸福感

名家觀點/發展文化事業 創造幸福感
【經濟日報╱邱復生(台灣土地開發公司董事長) 】 2010.01.05 02:13 am
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已於98年12月31日落日,99年將由產業創新條例接續,立法院正進行三讀程序。業界普遍期待產業創意條例的更多誘因,帶動文化事業持續蓬勃發展。
文化的本質是每個人追尋自我的歷程,是嗅覺、視覺、聽覺、觸覺、味覺等五感的體驗,是生活中美好經驗的總和。放在膠片上,就是電影;放在電波上,就是電視;放在食材上,就是餐飲。每一項創作都訴說著自己獨特的故事,形成處處是文化的氣氛。整個社會浸淫其中,藝術創作者有動力,觀賞者也能感染到創作的內涵及力量。這就是文化。
然而,創作者需要生存;如果吃飯都成問題,藝術創作何以為繼。一個人的塗鴉可能是信手拈來,演變成漫畫、動畫,到如今延伸出龐大的產業商機,證明藝術不會和作品商業化有所衝突。
創作作品是文化成形的起始,文建會即是激發創作動力最重要的推手。文建會應該發掘令人感動的表演藝術作品,透過經費補助或其他實質協助,讓每一位創作者說出感動人的故事,並得以繼續創作,讓這些作品廣為人所知曉
例如,文建會可以編預算租用表演場地,讓表演團體演出自己編寫的舞碼、劇碼,或是規劃展覽空間,讓畫家可以展出畫作,協助創作者建立發表平台。也就是說,創作者有感動人的構想或故事,文建會提供資源協助創作、發表,實現為吸引目光的表演作品。
其次,文化藝術作品發展成為品牌或是商業模式,則可透過財經部會的力量,在技術、稅負、行銷上提供資源,給予獎勵及輔導。再進一步,要形成文化產業,政府應投入建構更好的環境,透過整體行銷,投入整合資源,形成產業價值鏈。這些層次都滿足了,文化在生活中自然存在,在社會中處處流動。
台灣最可一提的是紡織產業,結合創意,設計師在國際大賽得獎,品牌或設計師的故事往往打動人心,使紡織業的價值鏈大為提高,紡織業的文化氛圍就無所不在。用夢去賺錢,花錢去做夢,發揮得淋漓盡致。
72歲的田秀菊,最近得到第一屆GEISAI TAIWAN金獎,是最鮮明的例子。98年12月在台北舉行的GEISAI TAIWAN,目的是培養藝術新秀。日本藝術家村上隆、奈良美智、龜井誠一三位任評審,一致將金獎頒給來自新竹泰雅族部落的田秀菊。
兩年前,田秀菊在女兒的鼓勵下,提筆創作。她用蠟筆畫出早年部落生活和回憶,畫作充滿對生命的愛,感動了評審,打敗數百位年輕參賽者。田秀菊也將出國參賽。文化不分年齡、種族,要緊的是能讓人感動。
至於文化創意產業,其實與文化產業沒有不同。創新、創意,其實不難,要緊的是讓創新發揮價值。文化園區是一個選項,不只是更具水準的藝文展演場地,讓文化藝術創作者有發揮舞台。例如,結合高科技應用、建築生活空間,將文化藝術幸福感傳遞給世人,原本單純商業行為可提升為有創意、有夢想的居住生活美學。
文化創作最終粉墨登場,是最令動人的時刻。台灣已進入多元文化蓬勃發展的社會,結合資源,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以多面向的藝術表達方式,能讓民眾體驗對生命不同層次的感動,社會充滿文化的氛圍,充滿幸福感。讓我們共同期待。
【2010/01/0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評論 請先 登錄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