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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15 10:12

ECFA座談/科技業:爭取進大陸高新區

ECFA座談/科技業:爭取進大陸高新區
【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2009.12.15 03:49 am
兩岸電子業的關稅低,電電公會副理事長鄭富雄說,應該爭取放寬台資企業的高新技術認定門檻,讓台灣的科技產業能進駐大陸的高新區,享受15%的公司所得稅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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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徵信所與電電公會昨(14)日主辦ECFA科技產業如何爭取優惠專家座談會。經濟部工業局長杜紫軍表示,由於兩岸同屬「資訊科技協定」(ITA)成員,對相互的電子資訊產品的關稅很低,科技產業中大概只有面板需要爭取納入早期收穫項目。
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劉大年說,ECFA類似自由貿易協議(FTA),多數談判都由商品貿易開始,接下來談服務業貿易,最後才談投資保障,不過,全世界沒有訂一套標準流程決定談的順序。所以,兩岸不必自我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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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富雄建議政府,思維不能只在關稅上,其他租稅也應考慮在內。台灣科技業到大陸投資金額龐大,出口到大陸的金額也最大,ECFA談判不能忽略科技業,而且台灣科技業也創造大陸的就業機會,台灣有足夠的籌碼與對岸談判。
中華徵信所總編輯劉任指出,該所日前針對台灣500大企業經理人進行ECFA問卷調查,52%的經理人提到中國應放寬台商在高新技術認定標準。
劉任說,中華徵信所做了些研究,發現電子業大陸年繳稅人民幣3,400億元(約新台幣1.6兆元),但台商企業幾乎享受不到大陸高新區的租稅優惠。大陸規定要進駐高新區的高新企業,其研發人員必須占企業人員10%以上,除了捷安特等少數企業外,包括鴻海、華碩、宏碁等知名企業轉投資公司都無法適用該條件。
劉任說,大陸的高新區概念和台灣的科學園區相當,區內企業的公司所得稅稅率只有15%,一般企業適用稅率是25%,差距很大。現在台商以台灣作為研發中心,由大陸代工,如果沒有透過ECFA談判解決這問題,台灣有可能把研發中心移到大陸。
劉大年說,要求大陸54個高新區一體對台資企業放寬高新技術的認定標準應該有困難,台灣可以要求特定高新區給予特定產業先行先試放寬認定。交通大學經管所長胡均立建議,ECFA初期也可以納入應該納入服務貿易優惠措施。
閱報祕書/大陸高新區
大陸高新區的概念與台灣的科學園區類似,政府提供「一站式」辦公服務,相當於台灣的單一窗口。高新區提供低稅率環境吸引投資,公司所得稅稅率為15%,遠較區外的25% 低,還有進出口關稅、建築稅優惠,企業還能優先選勞工。
大陸頒布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及「國家重點支援的高新技術領域」,篩選進駐產業別和企業。大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門檻較台灣的科學園區更為嚴苛,研發人員必須占到10%以上。據統計, 2007年大陸有54個高新區,合計年營業額高達26兆元,淨利年成長48.4%,區內企業具有高競爭力。 (記者徐碧華)
【2009/12/15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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