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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財經刊物   發佈於 2009-12-08 16:26

遺產分割協議書 應依不動產契據稅率繳稅

遺產分割協議書 應依不動產契據稅率繳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即時報導】 2009.12.08 04:02 pm
財政部表示,被繼承人死亡後所遺留的財產,由兩人以上繼承時,繼承人簽訂的遺產分割協議書,應依不動產契據稅率貼用印花稅票。
財政部指出,繼承人持遺產分割協議書向主管機關申請物權登記,協議書中分割不動產部分,屬印花稅法規定的「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課徵範圍,應就分割不動產部分按「分割協議書成立時」不動產價值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
遺產中其他非屬不動產的財產分割部分,並不屬於印花稅課稅範圍,無需貼用印花稅票。
【2009/12/08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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