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
(2887)為併購保德信人壽,有意處分彰銀持股,市場人士指出,彰銀最大單一股東台新金持股22.55%,財政部持股則有12.19%,台新金只要賣掉彰銀持股約一成以上,就不是彰銀的最大股東,彰銀案訴訟就有機會順利化解。
台新金併購保德信案上周已向金管會銀行局正式送件,並規劃分年處分彰銀持股,籌措資金。由於財政部之前已找好買家準備接手彰銀持股,對於台新金規劃處分彰銀持股,財政部官員昨(10)日表示,若有共識,財政部會儘量協助,但也要投資人可以接受,畢竟承接持股的條件能不能接受,要投資人自己決定。
知情人士表示,台新金與財部是彰銀兩大股東,釋股涉及彰銀未來經營權動向,是大股東要面對的問題,公股方面會努力協助。
市場人士指出,從去年8月高等法院對彰銀訴訟案判決結果來看,如果台新金處分彰銀持股達一定比率,讓台新金不再是彰銀最大股東時,訴訟案就有機會順利化解。
目前台新金在彰銀持股是22.55%,財政部是12.19%,換言之,台新金只要處分掉10.37%,約一成以上,持股將降到低於財政部的12.19%,就不再是彰銀的最大股東。
去年8月高等法院判決結果,確認兩造間關於「財政部持有彰銀股份未出售前、且台新金仍為彰銀最大股東者,財政部應支持(包括但不限於不得妨礙)台新金指派的代表人當選彰銀四席的普通董事席次」之契約關係存在。財政部當時對這項判決表示遺憾,並依法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