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松樹 發達集團監事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20-12-21 11:27

比特幣「挖礦」竊電2千萬元 僅賺290萬

2020-11-18  聯合報 /

林姓、洪姓男子合資經營虛擬貨幣比特幣礦場,涉嫌竊取台電五一三萬餘度電力,挖掘出比特幣十點餘顆,牟利二九○萬餘元;台中地檢署昨天依加重竊盜罪嫌起訴二人,沒收犯罪所得,並追繳竊電換算一九四○萬餘元電費。

起訴書指出,卅一歲林男去年十月十九日,以撿到的身分證冒名在台中市烏日區租屋,再與卅二歲洪男合作經營比特幣礦場,在租屋處放置挖礦機、相關電腦設備,為減少電費支出,林以老虎鉗將台電公司電表外箱封印鎖剪斷,轉開螺絲後破壞電度表讓電計量失準,去年四月十七日至今年三月廿日,共偷電二九七萬度,台電估算電費一九四○萬餘元。

兩人竊電絕大部分供比特幣挖礦機使用,共挖出十點四三四五顆比特幣,由洪男存放手機內電子錢包再找管道出售,獲利二九○萬餘元,兩人朋分花用。
台中市民林男、洪男合作投資經營虛擬貨幣比特幣礦場,在中市設兩個廠,涉嫌竊取台電電力513萬餘度電力,檢警查扣比特幣挖礦機、小型電腦、電腦螢幕等物。圖/台中地檢署提供比特幣台電虛擬貨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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