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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報-台北電】境外資金匯回專法上路一年多,財政部次長李慶華8日表示,截至9月30日止,申請匯回資金2254億元,實際匯回2157億元,優於預期近800億元。匯回資金有650億元用於投資,其中616億元實質投資國內產業,34億元投資台股、債券、基金及保單等金融商品。 行政院會8日聽取財政部報告境外資金回台成果,財政部原本推估每年匯回金額1333億元,李慶華指出,實施成效優於預期。賦稅署長許慈美透露,企業匯回資金前三大金額依序為227億元、191億元、162億元。 李慶華說,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將於明(110)年8月14日施行二年期滿,呼籲台商把握最後一年租稅優惠期匯回資金,加碼投資台灣。至於專法屆期後是否延長實施,他表示,財政部、經濟部、金管會、央行會關注國際情勢變化,有必要的話會適時調整。 財政部統計,境外資金匯回以個人案件較多,占七成。李慶華解釋,以往個人資金匯回台灣最低稅負需課20%稅負,但資金專法優惠稅率提供匯回誘因。個人匯回資金來源以香港最多占82%,研判與香港情勢變化有關,第二及第三為新加坡、美國。法人匯回來源以境外被投資事業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帳戶最多,占74%,其次是新加坡及英屬維京群島。 行政院長蘇貞昌則表示,匯回資金增加國內稅收175億元,並有650億元從事投資,為台灣經濟注入活水。推動專法主要因應中美貿易戰,但這段期間又發生香港反送中、新冠疫情爆發等重大事件,資金匯回規模遠比預期來得好。而央行預期至明年8月,專法上路兩年估超過4000億元。(新聞來源:工商時報─記者蘇秀慧/台北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