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正2基金四大缺失 元大投信遭罰60萬
工商時報 彭禎伶 2020.09.17
金管會因原油正2 ETF的四大缺失對元大投信開罰。圖/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FacebookTelegram列印
元大S&P原油正2 ETF被金管會發現四大缺失,金管會17日宣布對元大投信開罰60萬元,且在獨立會計師出具內控制度改善審查意見,且經金管會同意前,元大投信送審新的投信基金,金管會將可退回或不核准,這是金管會首次對期信基金作此重罰,同時元大投信目前正送審一檔新期貨基金,將適用此罰則。
同時,元大S&P原油正2 ETF算到9月16日前的30個營業日平均每單位淨值0.87元,9月底豁免條款將終止,則此檔基金確定應向金管會及證交所申請下市清算,預計時間是1~1個半月,即11月左右將下市清算。
證期局副局長郭佳君表示,檢查局在今年6月對元大投信進行例行金檢,發現今年4月到6月時,元大投信的原油正2 ETF,共有四大缺失,第一是依期貨基金信託契約所定特殊情形調整投資策略,但元大投信卻沒有留存經適當核決或授權的簽核紀錄,且分層負責明細表未事先明定簽核程序,該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設計及執行有效性不足。
也就是說元大投信在今年4月20日國際間出現負油價時,調整基金的投資策略,將近月期貨契約改為遠月契約,卻沒有看到書面資料經核准或授權,雖然元大投信說明有取得投信董事長同意,但過程沒有留下書面資料。
第二是元大投信期貨信託基金交易投資分析報告、決定書、執行紀錄、檢討報告的複核程序,明定可以由主管的業務員代理主管簽核,導致主管請假、外出或出差時,即由其餘代理人核准,沒有陳報上一層主管核准,且因部門主管兼任基金經理人,其出具的投資分析報告、決定書、檢討報告也沒有陳報上一層主管核准,不符內控牽制原則,即元大投信簽核程序的設計及執行有效性不足。
第三是元大投信調整該檔基金投資策略,卻沒有依證交所規定的期限,即改變交易策略的隔天應辦理公告作業,元大投信是在改策略二天後才公告,公告程序的設計及執行有效性不足。
第四是元大投信運用該基金資產交易或投資,部分投資分析報告未具備合理基礎與根據,部分檢討報告未就基金因應特殊情形調整操作策略一事辦理操作檢討,分析及檢討作業流於形式。
金管會除了對元大投信開罰60萬元外,還命令元大投信委託非該公司財報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的會計師進行專案審查改善後的內部控制制度,並出具審查報告。在會計師出具審查意見,且經金管會同意前,金管會得依規定,退回或不核准元大投信的期信基金募集案件。
延伸閱讀
元大原油正2 淨值若低於2將啟動清算
快逃!元大油正2 ETF下市倒數計時
金管會元大投信元大S&P原油正2原油正2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