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古 發達集團副總裁
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4-13 22:24

北市抽驗餐飲用手套 4項產品不符規定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日前抽驗超市、賣場及炸雞業者使用或販售的餐飲用手套(俗稱手扒雞手套),發現4項產品未依規定標示耐熱溫度,已下令業者將不符規定產品下架,不得販售,並移交到原產地的縣市政府辦理查處,如確實違規可罰3萬至300萬元。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參議王明理受訪指出,近期共計抽驗13件PE材質之手套,地點以賣場和大型連鎖炸雞店為主,因炸雞業者才會雙手戴手套高溫接觸烤雞食品。而依據「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但查核產品標示發現,有4件皆因未標示耐熱溫度而不符規定。
不符規定的PE(聚乙烯)手套產品包括三輝公司的50入萬用型手套(袋裝)、100入手扒雞手套(盒裝)、立長企業公司的H312手扒雞手套和隆藝清潔用品的手扒雞手套(盒裝)。通路則包括美聯社、家樂福、大潤發、勝立生活百貨等。
因製造商皆在台中市或者彰化縣,衛生局表示,都已分別移請轄管的台中市與彰化縣衛生局查處。經調查確認違規,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6條和第47條第7款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到300萬元罰鍰。
衛生局指出,塑膠類食品容器具可能由於規格或加工方式不同,導致實際耐熱溫度有所差異,因此,各產品實際耐熱溫度應以製造商標示為準。也呼籲業者加強自主管理,評估產品耐熱溫度並正確標示,以確保食品容器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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