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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3-25 19:38

違規變合法?二氧化硫開放為食品添加物

〔記者吳亮儀/台北報導〕「常被驗出違規、乾脆就地合法?」食品藥物管理署預計將常被驗出違規的「二氧化硫」納入食品添加物,未來可合法使用在醃漬蔬菜、蝦、貝類、金針等食物;醫師擔憂,吃進過多二氧化硫會刺激腸胃道、嚴重會誘發氣喘發作,食品專家也批評,此做法毫無意義,也容易誤導民眾,以為二氧化硫能直接添加在食物上。
醫師擔憂 食品專家砲轟誤導民眾
每逢節日各地衛生局做食品稽查時,經常查獲金針、蝦米等食物中二氧化硫超標,這是因業者添加過多亞硫酸鹽等添加物當漂白劑、防腐劑用途,最後在化學作用下轉變為二氧化硫;食物加入亞硫酸鹽會讓食品賣相更好、兼具防腐功效,但也常導致二氧化硫超標違規,衛生單位和醫師常會提醒,民眾在挑選金針、蝦米等乾貨時別選顏色太鮮豔的商品,以免吃進過多二氧化硫。
林口長庚醫院臨床毒物中心主任顏宗海說,二氧化硫是一種過敏原,加工食品若二氧化硫殘留濃度過高,除會刺激腸胃道引起腸胃道不適,嚴重的話甚至會誘發氣喘發作,導致呼吸困難。
食藥署副組長魏任廷說,二氧化硫本來不是食品添加物,但很多業者表達希望將它納入規範,以後能合法添加。他強調,納入後合法劑量仍和原來的檢驗標準值相同,例如金針的殘留量在4.0g/kg以下。這次預告還額外增加醃漬蔬菜(酸菜、榨菜)、發酵蔬菜(泡菜)也可添加亞硫酸鹽和二氧化硫,限量標準0.10g/kg以下。
魏任廷說,歐盟、美國、澳洲、紐西蘭、加拿大等國都允許二氧化硫用於相應食品類別,世界衛生組織(WHO)也將它視做防腐劑使用,台灣是接軌國際規範。
接軌國際? 學者:國外拿來消毒
但台大食科所兼任副教授許庭禎指出,食物中殘留二氧化硫是因漂白物亞硫酸鹽作用後所產生,且二氧化硫是氣體,也無法直接用在食品加工上;國外即使是合法使用,也是拿來在食品製作過程中消毒,不會直接添加在食物中,食藥署將它劃為食品添加物根本沒有意義,也容易誤導民眾。
食藥署於二十一日預告二氧化硫做為食品添加物,有六十天預告期接受各界評論、蒐集意見。新預告中,二氧化硫可適用食品包括金針乾製品、杏乾、白葡萄乾、動物膠、脫水蔬菜、脫水水果、糖蜜及糖飴、食用樹薯澱粉、醃漬蔬菜、發酵蔬菜、糖漬果實類、蝦類、貝類、蒟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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