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鈞鈞 發達集團副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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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哈拉閒聊
發佈於 2018-02-01 08:57
遭判拘役50天 周玉蔻道歉
媒體人周玉蔻因年金改革議題,去年在政論節目中發言指退休警察上節目「像流氓」,雲林縣退休警察協會執行長賴坤柚憤而提告;台北地院認定周女指退警「流氓」,貶損他人的人格與社會評價,依公然侮辱罪判處她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
賴坤柚表示,感謝司法替警察討回公道。
周女則在臉書上發表聲明,指此案造成賴坤柚感受不佳、十分介意,她非常抱歉,她願接受判決結果,不提上訴、繳交罰金,並再度向賴男及其家人致歉。
台灣警消總會會長陳合良表示,將協助賴男提起民事訴訟,向周女求償並要求她在《中國時報》4大報刊登道歉啟事,獲賠的金額將捐作公益使用。
賴坤柚控稱,去年4月10日周玉蔻在電視台政論節目中,多次以言語辱罵他是「流氓」,包括「你剛才那樣就是流氓」、「我現在覺得你像流氓,警察上節目像流氓!」、「警察像流氓就是這種嘴臉」、「你就是流氓!退休警察的形象都被你搞壞了」等等。
賴強調,他當警察30多年退休,為爭取退休警察權益,上節目表達對年改的理念與訴求,卻遭周公然在在節目上侮辱,致使其名譽遭受重大損害。
周女辯稱,她有擔任員警的兄長,兄長舉動似與流氓無異,並非毫無根據謾罵,且節目上本就會互相攻防,若讓賴感受不佳願致歉;但賴不領情,指周對年金一知半解,還在節目上氣焰高漲,「好像沒人治得了她一樣」。
法官認為,「流氓」一詞在社會上通念,屬於對他人人格為貶損、輕蔑之言詞,足以令人感到難堪、不快,已構成公然侮辱罪,她身為知名公眾人物,竟在政論節目上貶損他人名譽,行為可議,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可上訴。